首页>>公告栏

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
浙科发农〔2009〕143号

各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、财政局,省级有关厅、局:
现将2009年度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下达给你们(详见附件)。请按照《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认真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,并于2009年8月15日前与省科技厅签订项目合同书,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确认的内容为准。省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另行拨付。
 
 
二○○九年七月六日

 

2009年07月20日

上传时间:
查看次数: 837 次